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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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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哪些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学院如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航空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机电学院、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民航学院、数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艺术学院等学院等。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

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

南京航天航空大学的下属学院

现设有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机电学院、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民航学院/飞行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共12个学院;设有无人机研究院、高新技术研究院、直升机研究所等68个研究机构;建有51个实验室,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部级开放实验室9个。现有本科专业4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27个、博士后流动站9个,涉及8个学科门类和37个一级学科。

1、研究生院

2、航空宇航学院

该学院设有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包括飞机设计、直升机设计、气动设计和航空测试技术专业方向)、土木工程、飞行器环境控制与生命保障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4个本科专业,其中,飞行器设计、飞行器环境控制与生命保障工程两个专业为“国防重点专业”。有飞行器设计、流体力学、固体力学、工程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机械设计与理论(振动、冲击与噪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人机与环境工程八个博士点和结构工程等九个硕士点;并设有航空与宇航技术、力学、机械学和控制科学与工程四个博士后流动站。

3、能源与动力学院

现有三系和一所:动力工程系、车辆工程系、能源系以及航空与宇航动力研究所。

4、自动化学院

下属四系一所:自动控制系、电气工程系、测试工程系、生物医学工程系以及飞行控制研究所。

5、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本科招生专业: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6、机电学院

下设四个系:设计工程系、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系、机械电子工程系、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系

7、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院下设三个系:材料科学与工程系、材料成型自动化系、化学化工系;一个中心实验室,四个研究所:复合材料研究所、环保技术研究所、文物保护材料研究所、涂料与涂装技术研究所;一个特种材料制品开发中心,一个工程技术培训中心;其中焊接培训部是南京市劳动局指点的焊接培训基地。

8、民航学院

学院现有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民航运输管理、民用航空器运用工程等七个本科专业。

9、理学院

现设有数学系和应用物理系。数学系设有信息与计算科学本科专业和计算数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理论3个硕士学科点。应用物理系设有应用物理本科专业和光学工程硕士学科点。

10、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院有三个系: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经济与贸易系;已有和正在筹建会计电算化、网络技术、人机工程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四个实验室;一个中心机房;此外,学院还设有工业工程中心,市场咨询与策划中心,中国市场学会航空分会市场营销中心,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管理科学专业委员会,江苏省系统工程学会学术委员会,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工程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和组织也设在我院。

11、人文与社会学院

现设有法政系、经济系、新闻系、外语系和大学英语教学部、哲学与政治学教学部6个系(部);还设有区域经济研究所、国防经济与科技研究中心、科技与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中西方语言与文化对比研究中心、外语培训中心和自学考试中心。

希望对考生有用,谢谢!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招生类型、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入选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现有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个 双一流学科 。

办学地点:明故宫校区(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天目湖校区(常州市溧阳市滨河东路29号)。

第三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 高考 及高校专项、国家专项、保送生、高水平 艺术 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飞行员、内地 西藏 高中班、内地 新疆 高中班、少数 民族 预科班等。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商讨决议本科招生相关事项。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 就业 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报考英语、日语、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培养需求只招收男生;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无性别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0以上,无 语言 、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除 内蒙古 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理工 类(或首选科目为物理)、3+3模式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我校对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首先对已投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等额确定招生计划数1:1范围的考生名单,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序在招生计划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公告》。

第十九条  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 北京 市、 天津 市、 河北 省、 广东 省、 浙江 省、 安徽 省、 山东 省、 湖北 省、 重庆 市、 陕西 省、 上海 市、 江苏 省共十二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 面试 、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保送生、高校专项、国家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我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 学费 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264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学校现有专业最低学费标准收取,为5200元/生。年。住宿费用区分不同住宿条件为800元—15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天目湖校区就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生物医学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微波毫米波系统与器件技术)、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交通运输专业各方向、土木工程、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专业的新生大学一、二年级在天目湖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将军路校区就读。自动化(航空电子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新生第一阶段 学习 地点在天目湖校区,第二阶段学习地点根据培养计划具体安排。

第二十五条  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免、减、偿、导”的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成长 成才。

第二十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招生网址:,电子信箱:zsb@nuaa.edu.cn。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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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资料是关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一些考研资料考研资,包括各个专业和学科。

南京航空航天的自动化系怎么样,毕业后就业情况怎么样

南航自动化系很好,就业也很好。

想进军工企业,当然去国防科工系统的七所院校:北航、北理工、南航、南理工、哈工大、哈工程、西北工大,其中和航空、航天方面关系比较密切的是北航、南航、哈工大、西北工大。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和联系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025-87190311、025-87190322,该校联系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邮编为211156、联系邮箱为jcjwc316@163.com。

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简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金城学院是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联合社会力量于1999年经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和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改制为独立学院。

学校所依托的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家“211工程”建设和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对金城学院的教学质量负责,对学校的办学方向、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进行指导和帮助。

学校坐落于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距离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约3公里,毗邻南京地铁S9号线。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科学,各种设施配套齐全。校园占地811亩,总建筑面积超30万平方米,在校生13000余人。学校拥有技术先进、设施一流的实验室26000余平方米,其中基础和专业实验室94个、大学生创新实验室12个。已建成52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并配备了免费的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设备、指导教师为大学生科技创新以及创业项目孵化提供全方面服务。拥有28700平方米功能完善、藏书丰富、智能化、现代化的图书馆,能够容纳6000名学生同时阅读和学习。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航空运输与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聘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及国内外著名高校的教授作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引进培养一批专职教师,建立一支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教学水平高的优秀师资队伍。学校基础与专业教学实验设备先进,工、经、管、文各类实验室功能齐全,各专业依托南航,办学基础雄厚。学校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和教学合作,与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大学长期开展校际交流。